• May 16 Mon 2011 1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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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部落格荒廢許久,本來只是自己心虛,覺得做事虎頭蛇尾,不知如何收場,後來發現這麼小的一個格子,竟然也有讀者訂閱,實在是很汗顏,覺得應該更努力一些才是。

其實是這幾年家庭生活組成狀況有變,添了兩個小孩,時間被切割得很瑣碎,常常有點靈感想寫些什麼,等到有時間卻看自己打的幾個字都不滿意,就這樣時間一天一天過了;不是沒想過要寫寫家裡小小人的生活,但總會猶豫自己要變成開口閉口都是我孩子怎樣怎樣的女人嗎? 生活裡除了小孩,我應該還有其他東西,只是這個其他東西好像越來越少.....

經過幾番檢討與掙扎,我想某方面對自己的期待,與實質上時間的分配,在小孩稚嫩時期,我必須要更有現實感一些,現在生活裡,家庭孩子的確佔很大很重要的一部分,而也是我目前最熟悉也能夠書寫的部分,因此我開了另一個部落格,來寫家庭跟小孩的部分,如果不嫌棄的話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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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晚睡覺前,男人突然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:"妳不能接受男生有什麼毛病?!"
我:"你現在問這個會不會太晚了?!"
(現在生米都煮成熟飯了才問,是怎樣?!能退換貨呼?!)
不過還是很認真思考之後回答:"應該是抖腳吧!!"
總覺得一個坐在附近的人,不斷地抖動他的腿,讓人連眼角餘光都不得安寧,挺擾亂心神的。對我來說,能夠維持空間氛圍的寧靜平和,是還蠻重要的一件事,但是任何規律或不規律抖動的腳,很容易就把那樣的平衡給破壞殆盡。
仔細想想,不能接受的毛病還挺不少:
邋遢骯髒: 指甲藏污納垢的。不行!!
愛佔人小便宜: 喜歡跟人借東西,但自己從來不買。不行!!
好為人師:那種沒人請教他,偏偏硬要強加自己價值觀,勉強別人改變的,然後還繼續滔滔不絕發表高論,無法察覺談話對象已經木然放空不想聽的。謝謝不連絡~~
悲劇的男主角: 總以為他是這樣優秀無雙,只是時運不濟,天下人都對不起他。既然這麼背,還是保持距離,免得衰氣上身~~
路痴: 完全無法忍受男性跟我說他不認得路(我承認在這點上我性別不平等,女性友人不認得路,可接受;男性是路痴,真的很抱歉!!)
膽小怕事: 不是要人逞匹夫之勇,但至少要有保護家人的氣魄跟能力(沒有魁武的身材,還是可以有勇者的氣勢)
白目:在不適當的時機,說不適當的話或做不適當的事,都可以算白目。偶一為之,勉強可解釋為彼此幽默的方式不同,常常為之,實在找不到台階讓你下,還是讓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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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G_4151.JPG
以前在台灣的時候,因為父母工作的時間很長,我們家習慣外食,
而好吃的我,總是替大家決定要去哪些新餐廳嘗鮮。
後來去米國念書時,爸媽總叨念:妳出國了我們現在都不知道去哪吃東西....
沒想到畢業後結婚待在星國,也少有機會再帶爸媽去不同的餐廳用餐,心裡多少有點失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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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14 Wed 2010 21:13
  • 記憶

一直覺得人的記憶,是儲藏著關於過去很主觀的片段....

有點像照相,
快門一按,
以當時決定的角度,光量,遠近景深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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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G_3417.JPG
忽然很想吃德國豬腳配酸菜,上網搜尋星國境內德國餐館的資料,
決定找個週末拜訪"Werner's Oven"
我對菇類食材的香氣一向沒有抵抗力,看到蘑菇濃湯就覺得非點不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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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座男女很容易成為茶餘飯後的話題,
幾個姐妹知己湊在一起,說說A星座男人的漫不經心,或談論S星座男人的花心,
同學間詢問C星座女孩的海底心到底在想些什麼,
一起關心今年某某星座是否戀愛運暢通,財運工作運是否亨通,
還有,跟心儀的她/他的星座是不是相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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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事情是相對的。

讓我們先假設房間大小,傢俱物品數量種類,還有每日平均落塵量是一樣的:
一個月整理一次房間的人,對於過年才除舊佈新的傢伙來說,衛生習慣相當不錯;
但是一週擦兩次地板的人,和一天擦三次地板的人比起來,對於灰塵的容忍度有點太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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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往之初,我們待在米國,
那時我還挺喜歡忙廚房,試做新菜糕點,對我來說是紓解壓力的一種方式。
因此滷牛腱,梅干扣肉,海鮮飯,月亮蝦餅,蛋黃酥,椰汁西米露...等等
這些看起來完全不搭嘎的食物,只要想吃,買得到食材,查得到食譜,都會動手做做看。
除非做蛋糕麵包甜點,不然查到的食譜多是參考用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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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癮
對於上癮這件事,應該抱持著警覺。
因為它往往無聲無息,慢慢地牽制掌控著你,
在身體裡起一種柔性革命,
當你意識到的時候,通常已經成功地改朝換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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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的世界非黑即白,是非分明,
如果一件事,不屬於"對"的範疇,那就一定是做錯了,必須受到指責。
所以劈腿一定是劈腿那一方的不是,被背叛者只能閃爍無辜的淚光。

有些感情事實上已經千瘡百孔,過去累積的傷痛從沒有紓緩,心有未甘又拼命劃上新的傷口,終於到無可挽回的地步,那時所謂的勸和不勸離,也只是硬把兩個身心俱疲的人綁在一起。試問:如果妳我都不是要在那樣關係裡生活的人,到底有什麼資格要人家別分開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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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到星國好一陣子,慢慢適應了終年的炎熱潮溼,
也被南國的艷陽曬的越來越黝黑健康,許多事情彷彿都上了軌道,
只是有一件事一直不明白。

"我家的公寓住址有那麼難找嗎?送貨或外送五次有三次打電話說找不到地方"(怒吼~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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妳問:同居被妳說得一無是處,可是沒住在一起過,結婚前怎麼認識一個人的全貌呢?

這可能要分兩部分來回答。首先,不管怎麼樣,我們都很難認是一個人的全貌,每個人面對家人情人朋友同事陌生人,可能都不是一個樣子。所以,並不是同居就可以完全解決認識一個人的問題,只是有可能看到比較多兩人生活起居習慣,或某部份的價值觀。

再來,我必須很不好意思的承認,雖然考慮過那麼多的麻煩事,最後跟男人在婚前是有住在一起一段時間的。回想當初他提議的時候,心裡打了個很大的問號:"這傢伙頭腦還清楚嗎?現在彼此認定對方,一切似乎很美好。若是有啥閃失,說不定我很難甩掉耶!!" 坦白說,最後我是抱著慷慨赴義的決心,心想要是這回談戀愛老娘再度跌得狗吃屎,只能算自己活該瞎了眼,年紀一大把還像小女生般好傻好天真;並且深深告誡自己,如果此次同居失敗,以後再也別重蹈覆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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