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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特別愛比較價錢的人。
一來覺得東西可以馬上使用,這樣的方便就是價值的一種。
二來時間就是金錢,奔波三四處,最後又返回第一個地點購買,
中間耗費的時間、車程,往往讓我覺得不划算。
不過,現在當家庭主婦,
倒是開始注意起常去超市之間的價差,
畢竟,偶爾也是要裝裝精打細算的樣子。

之前在米國唸書時,
聽說有某同學媽媽,
因為A超市的萵苣相對於B超市貴了大約10分美金<註一>,
堅持要到B超市購買萵苣,
我只能暗自在心裡慶幸:還好那不是我娘!
就算不計較浪費的時間,
在油價高漲的年代,
開車到B超市所需要的油錢,
應該也不只10分美金了吧?!

當時還遇過另外一種人,
可以說是貪小便宜的代表(也有可能是偽裝成人類的寄生蟲),
不只喜歡搭別人的車子採買日常生活用品,更是猛比較價錢,
還要求要去一些車主原本不打算去的地方購物,
原本半小時可以做完的事,硬生生地要兩個鍾頭才能完成。
要是見妳有些猶豫或遲疑,還會發嗲硬凹,
讓人整個莫名其妙,心中默默地碎碎唸:
“這位大姐,我只是個有車會開車,還有點方向感的異性戀女生,
並沒有因為這樣就變成一個男人,撒嬌只是讓我更厭惡,好嗎?”
那種理所當然地使用別人的時間來造成自己方便的態度,讓人很不舒服。
妳問我:“在那麼偏遠下雪又寒冷的地方,省下來的時間要做啥?”
“說真的,多個五分鐘睡覺、多個十分鐘發呆都好,
我的時間,只要沒妨礙到別人,愛做啥就做啥,不是嗎?”

除了時間價值之外,空間價值與實用感對我來說也不可忽視。
台灣百貨業十分競爭,各家週年慶、年終慶、換季折扣廝殺得激烈異常,
商家們更是絞盡腦汁在提供的贈品上變花樣。
當然這些贈品,在某種程度上也會影響消費者的一些購物決定。
比方說:購物買五千,集點贈品可能是一條洗了會掉一推棉絮的大浴巾,
或者品質低劣的保鮮盒組。
那我就寧可買四千八百元我需要用的東西,
也不願意再多買個三百元我可能會用的產品,
才去兌換一條我用了會很幹的浴巾,或者是蓋子很難蓋的保鮮盒,
另外花二十分鐘排隊才領到的贈品,
除了徒增不悅情緒,還佔用家裡的空間,
真的是得不償失呀!

不否認貨比三家對許多人來說是很重要的樂趣<註二>,
還可展現精打細算的能力。
尤其是單價較高的商品,
一樣的東西,大賣場跟百貨公司販售的價格常常會有差異
即使是女孩子的裝飾配件,從西門町到東區的小店,
價錢可能就翻了兩倍。
在不造成他人困擾不便的前提下,
只要省錢的人覺得省得開心有賺到就行囉!

<註一>:10分美金,相當於台幣三元。

<註二>:只要是樂趣,那麼花的時間對當事人就可算有價值。
花時間跟油錢載人去我本來不打算去的地方買東西,只因為她想省錢,
對我來說不是樂趣,所以沒有價值;跟好友一起吃下午茶,逛街,
要比較不同商店的產品,要閒晃多久都沒關係,因為是我的樂趣。

百合花語:對自己的時間可以支配,還要有足夠的空間感對我來說很重要,
若為了省個幾毛幾分要我犧牲這些,是很不願意的說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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