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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晚睡覺前,男人突然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:"妳不能接受男生有什麼毛病?!"
我:"你現在問這個會不會太晚了?!"
(現在生米都煮成熟飯了才問,是怎樣?!能退換貨呼?!)

不過還是很認真思考之後回答:"應該是抖腳吧!!"

總覺得一個坐在附近的人,不斷地抖動他的腿,讓人連眼角餘光都不得安寧,挺擾亂心神的。對我來說,能夠維持空間氛圍的寧靜平和,是還蠻重要的一件事,但是任何規律或不規律抖動的腳,很容易就把那樣的平衡給破壞殆盡。

仔細想想,不能接受的毛病還挺不少:
邋遢骯髒: 指甲藏污納垢的。不行!!
愛佔人小便宜: 喜歡跟人借東西,但自己從來不買。不行!!
好為人師:那種沒人請教他,偏偏硬要強加自己價值觀,勉強別人改變的,然後還繼續滔滔不絕發表高論,無法察覺談話對象已經木然放空不想聽的。謝謝不連絡~~
悲劇的男主角: 總以為他是這樣優秀無雙,只是時運不濟,天下人都對不起他。既然這麼背,還是保持距離,免得衰氣上身~~
路痴: 完全無法忍受男性跟我說他不認得路(我承認在這點上我性別不平等,女性友人不認得路,可接受;男性是路痴,真的很抱歉!!)
膽小怕事: 不是要人逞匹夫之勇,但至少要有保護家人的氣魄跟能力(沒有魁武的身材,還是可以有勇者的氣勢)
白目:在不適當的時機,說不適當的話或做不適當的事,都可以算白目。偶一為之,勉強可解釋為彼此幽默的方式不同,常常為之,實在找不到台階讓你下,還是讓我們道不同不相為謀吧!!

不過那拋出問題的另一半,已經不想聽我這囉囉嗦嗦一大串,只要嫌棄的毛病他自認沒有,其他細項可以因為睡意越來越濃重而選擇性忽略。

其實不論談戀愛或交朋友,到這個年紀,已經產生所謂跟人碰面的第一眼直覺,再加上嗅一嗅初開口交談的氣氛,很快便會明白這個人到底有沒有更進一步互相認識的可能,畢竟工作忙碌,家務繁身,時間是寶貴的,只留給重要值得的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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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yfestiva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